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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就业形势总体回升向好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9-12-25
 

 

        今年以来,就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截止11月末,提前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就业形势总体回升向好。

  新增就业呈现稳步回升态势。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0.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9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2%和109%。在就业最困难的去年四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月均仅为8千人。今年前11个月,月均新增就业1.9万人(去年四季度城镇新增就业月均仅为8千人)。上述情况表明,全区新增就业已经走出低谷持续回升。从前三季度全区劳动力供求状况看,空缺岗位与求职人数之比分别为1:2.1、1:1.6和1:1.2,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趋缓。

  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岗位流失实现“双下降”。三季度,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低于全年目标0.22个百分点,较上年末下降了0.12个百分点。截止11月底,受金融危机影响停产、半停产的企业由高峰期的985户减少到195户,受影响的职工人数下降到3.9万人,比高峰期减少了66%;近26万名返乡农牧民工基本上重新转移就业或在当地创业。

  城乡重点人群就业明显好于预期。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34%;全区累计登记确认的1745户“零就业家庭”中,已有1744户、1915人实现就业,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农牧民转移就业234.3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67.2万人,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分别比上年增加8.2万和20万人;帮助3.4万户“零转移家庭”的3.9万人实现转移就业,转移就业率达到66%;已有8.7万名高校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去向,约毕业生总数的92%左右。

        在今年特殊的背景下,就业工作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一方面得益于宏观经济环境转好,拉动了就业的增长。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自治区围绕对国家新一轮就业政策的配套完善,集中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十几个文件,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了引导、支持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出台了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以外其他四项保险费率、给予困难企业社保、岗位和培训三项补贴、鼓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平等协商解决涉及职工权益问题的“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措施,健全了企业裁员、失业动态和农牧民工返乡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鼓励创业的政策、培训和服务体系,培训创业人员3.4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5亿元,培训后成功创业1.7万人,新创造就业岗位7.4万个,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4.4,创业带动就业成为促进就业新的增长点;劳动保障等十个部门分别在工业、建筑、家政等八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了专项培训计划,共培训城乡劳动者15.3万人;继续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重点实施了“零转移家庭”专项援助行动和创建“返乡农牧民工创业园区”活动;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才储备、人才派遣、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人才市场就业等八项计划。

        预计到年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数将分别达到21万和12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将不超过4.2%,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转移六个月以上的人数将分别达到235万和168万人。

 

 
Close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 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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