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驻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2009年度行政监察工作总结--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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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驻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2009年度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9-12-17
 

 

2009年在自治区监察厅的直接领导和驻部监察局劳动保障厅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驻劳动保障厅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一工作部署和政策规定,努力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开展了各项行政监察工作。

一、落实责任,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行为

按照自治区纪委八届四全会和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200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就业、保稳定这一大局,驻劳动保障厅监察室积极协调和协助劳动保障厅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劳动保障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劳动保障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内劳社办字[2008]197号)和《分工方案》(内劳社办字[2008]198号)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和考核;主要领导坚持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分管领导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各项制度建设,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劳动保障“推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项中心工作,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基金监管和制度建设,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任务和措施。在过去已有的《劳动保障厅〈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等多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印发了《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返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方案》、《专项治理“小金库”实施方案》、《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关于切实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多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三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颁布以及我厅《实施细则》和《分工方案》出台后,特别是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后,劳动保障厅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除组织专门学习外,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或场合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失衡的秤》、《廉政中国电视专题片》等警示教育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厅纪检组监察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反腐倡廉文件选编》,每年一本;对新任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等,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四是召开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为切实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81112日,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冀秉峰同志的委托,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武玉学同志主持召开了会议。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和自治区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负责人以及各盟市(含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劳动保障局纪检组组长(或分管副局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劳动保障厅规划财务处负责同志通报了对社保基金审计情况及整改意见;自治区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领导就各自分管的就业专项资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以及如何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作了介绍;各盟市还在会上作了大会交流;最后武玉学组长作了总结讲话,全面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布置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同时对驻在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正确履行职能职责要求。

二、面向基层、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新形象

一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全面树立劳动保障系统的社会新形象。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管理服务是否优质高效,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和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行风建设问题。劳动保障厅决定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并制定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强化劳动保障职能出发,从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入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秉公执法优质高效服务结合起来,强化和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全面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社会新形象。

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劳动保障厅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群众性,多元性,服务性的特点,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推行优质服务,实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抓住行风评议重点环节,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厅党组注重从源头上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放到突出的位置,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工作。同时,以“行风热线”为纽带,搭建政府和人民群众对话的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服务。劳动保障厅和内蒙古电台每年都联合举办劳动保障《行风热线》,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和就业再就业、维权、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劳动保障业务为主要内容,由厅领导带队,选派劳动保障业务精通的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参与解答,2009年系统共作客直播间6次。通过热线和人民群众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了劳动保障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三是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线、“高压线”,是老百姓的养命钱,管好用好基金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根本职责和重要使命。驻劳动保障厅监察室把对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的监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驻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业务经办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使用社保基金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尤其要在完善基金监管法规政策,规范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规范业务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甚至贪污、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健全和完善基金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应收尽收、规范管理、保值增值、安全运行。

三、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开展了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工作。为加大专项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和措施,全区普遍实行了举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拖欠工资案件和督办案件。为了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全区盟市、旗县普遍建立保障农牧民工工资长效机制。2008年我区共拖欠农牧民工工资52588万元,涉及农牧民工119195人,经劳动保障部门努力,为111168名农牧民工清欠工资43422万元。11月劳动保障厅制定了《在全区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决定从200911202010252009年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动。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要求,劳动保障厅联合自治区九部门共同组成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于20097月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全区共检查小煤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单位4838户,共涉及劳动者169万人。检查中,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14万份,开展法律咨询1738人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308件,取缔非法用工单位17户,补签劳动合同53213人,对41起违法案件处以罚款21万元,为1392名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5004万元,督促企业办理社会保险38696人,清退童工4人。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工作。制定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厅党祖书记、厅长冀秉峰同志作动员报告,按照阶段安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总支、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厅系统11名厅级干部、89名处级干部、21名科级干部全部签订了“加强廉政建设抵制腐败行为承诺书”,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收送礼金的现象和人员。

四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劳动保障厅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阶段性任务落实到位,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首先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其次是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某二级单位在自查中发现15万元涉嫌“小金库”,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其次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检查组的检查,经检查组初步认定,劳动保障厅系统除已纠正的15万元外,再无别的“小金库”。

五是继续抓好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劳动保障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等9部门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20087月开始此项工作以来,全区共投入自查工作人员1410人,抽查工作人员154人,自查自纠单位593个,抽查单位249个,涉及银行帐户824个,涉及基金总额达11084491万元。通过专项治理,各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共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制度75个,其他详细资料正在进一步统计核实中。

六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劳动保障厅党组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2009年没有安排人员出国,更没有组团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比去年降低68%;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去年降低14%。同时,严格控制庆典、节会、论坛。在此基础上,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费用,文件费用和通信费用总体支出比去年降低25%,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违反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情况。

四、努力提高行政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职责

(一)加强行政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

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监察干部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作为监察干部来说,我们努力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挤出时间,沉下心来,多读点书,多思考点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五个精于”,即精于组织协调,精于调查研究,精于监督监察,精于执纪办案,精于文字综合的标准和要求,加强能力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当前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是围绕中心,积极作为,不断推进工作。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以推动和促进就业局势稳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一中心,自觉融入,主动介入,准确切入,防止“单打一”。在工作思路上,在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功上下功夫。推动以队伍建设、风气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自身建设为重点的工作,以作为赢得地位,以作为赢得权威。

三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树立监察干部新形象,开创监察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要求监察干部大兴以求实为本,以落实为责之风,聚精会神抓落实;敢于正视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不护短遮丑,不浅尝辄止。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告诫的当面告诫,该纠正的认真纠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保持尽职尽责、勤奋有为的劲头。

四是塑造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监察干部自身形象好坏,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按照中纪委的要求,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一主题,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四个对”的根本要求。即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二)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驻在监察机构承担着协调推进驻在部门机关及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越来越繁重。如何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职责,在工作中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努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也就是说,劳动保障厅党组是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在完善总体部署,全面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整个劳动保障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监察部门而言,我们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查办案件等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把握好对劳动保障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机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行政审批、审核、鉴定、认定和有行政执法的监察、仲裁等“权力”的部门以及在这些“权力”运用的关键时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容易产生不正当行为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加强对国家、自治区以及劳动保障系统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的规定和措施,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

四是加强对劳动保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办、国办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基本依据。通过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问责规定》,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够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各项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厅党组注重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确保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就业总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平稳推进,制度改革和机制完善的力度不断加大。三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基本上和谐稳定。

劳动保障厅行政监察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某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厅党组、厅行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形成每位党组成员,每位厅领导和所有人员齐抓共管的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使每位领导、每个干部都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约束权力的监督机制和较为完善的制度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促进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进行。

六、2010年工作初步打算

一是把抓好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将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是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的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行政监察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协助、配合劳动保障厅党组和行政班子做好党风政风行风工作安排,并协助抓好落实。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Close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 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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