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进展情况的通报--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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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9-11-10
 
 

内政办字[2009]23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五项点改革之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列为5项重点改革之首,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下发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后,各盟市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认真测算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不断加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基础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进展情况的通报如下。

        2009年前三季度,各盟市和相关部门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克服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参保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3.70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84.21%。其中城镇职工参保396.9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276.7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96.81%和70.96%。但从各地情况看,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推进缓慢,特别是城镇居民参保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从督察情况看,造成各地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

        一是政策吸引力不强。有的统筹地区个人缴费额度偏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影响了参保居民的的参保积极性。

        二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统筹地区对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停留在上面,没有深入到社区、学校,致使许多居民和学生不了解相关政策。全区大学生应参保人数约40万人,到9月底仅有6万余人参保,只占应参保人数的15%左右,影响了居民参保工作进度。

        三是个别地区行政推动力度不够,参保工作缺乏统筹协调,未能形成推进合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上述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协调,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强居民医保政策吸引力。同时,要考虑大学生群体特点,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将各大专院校现有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委托校医疗机构进行大学生就医管理,设立大学生就医首诊在校医疗机构的制度,方便大学生就医,调动校方积极性,确保大学生原医疗待遇不降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居民保险参保对象的特点,做到政策宣传、管理服务到社区、到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通过建立各类学校责任制,将学生参保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限期参保,全力推进参保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改革步伐,全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年扩面任务如期完成。

 

    附: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进展情况表(万人)

 

当年计划人数

参保人数

完成比例%

进度排序

 

其中:城镇居民

 

其中:城镇居民

 

其中: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排序

 

800

390

673.70

276.8

84

71

 

 

拉善

9.50

3.50

8.93

3.07

94

88

1

1

包 头 市

116.3

45

104.35

34.14

90

76

2

5

乌 海 市

43.3

23.8

37.91

20.02

88

84

3

2

呼伦贝尔市

116

54.5

102

40.08

88

74

3

6

 

满 洲里市

12

4.5

10.48

3.36

87

75

 

 

锡林郭勒盟

35

20

30.21

15.66

86

78

4

4

 

二连浩特市

1.9

1

1.55

0.77

82

77

 

 

鄂尔多斯市

50

22

42.2

18.22

84

83

5

3

呼和浩特市

111.3

45

93.45

27.27

84

61

5

 10

   

91.2

45

76.44

26.79

84

60

5

11

   

40

20.5

33.33

14.63

83

71

6

7

乌兰察布市

58.5

34

46.76

22.76

80

67

7

8

   

68.4

36.7

53.62

27.99

78

76

8

5

巴彦淖尔市

60.5

40

44.5

26.11

74

65

9

9

 

 

 
Close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 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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