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拟定全区劳动保障立法计划,起草并报送自治区劳动保障法规、规章草案;
三、负责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四、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厅执法监督工作;
五、对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政策性审核把关;
六、完成本处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