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确定今年就业工作目标--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举办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05-15 10:25 *2008年1-7月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05-15 10:25 *2008年二季度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05-15 10:25 *2008年5月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05-15 10:25 *开展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   05-15 10:25
站内检索
咨询信箱
纪检监督电话
劳动监察举报
盟市举报电话
信访咨询电话
问题回复
最新政策
最新文件
政策法规库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监督
·劳动保障厅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和考评人员资格审批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和审批
·退休审批工作流程图
·法制处岗位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确定今年就业工作目标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9-05-13
 
 

  3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区就业工作会议振奋人心。会议确立今年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年城镇新安置就业35万人以上,实现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达到225万人;职业培训总数达到58万人。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副主席任亚平,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佳,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就业形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工作难度增大。为了完成好今年的就业工作任务,各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等三大就业群体,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始终坚持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为主的思路和对策,通过有针对性地搞好公共就业服务,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于城乡其他群体的就业工作,要进一步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并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牵头,将培训、就业和创业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各级联动,在工业重点项目、建筑业、家政服务业、交通物流业、保安服务业以及残疾人就业领域和工会、共青团系统实施八项重点任务,确保当前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和全年就业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超额完成。同时要围绕三大群体就业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把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与建立民生工作畅销机制结合起来,完善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Close ]   来源: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 苏布德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版权所有
E-mail:nmldtbgs@vip.sina.com
联系电话:0471-694507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编:010055